GMP对药品包装的规定
在现代医药生产中,包装是生产过程中相当重的环节,世界上发达国家,对于药品的包装均比较严格。美国最早颁布了GMP法规,该法规的要求之一是防止污染与混淆。规定药品的包装应达到以下要求:①防止直接接触药物的容器
与栓塞带来杂物与微生物;②在装填和分包包装工序中防止交叉污染(其他药品粉尘混人);③防止包装作业中发生标志混淆;④防止标志错误(如印刷、打印差错);⑤标签与说明书之类标志材料应加强管理;⑥包装成品需进行检验;⑦包装各工序皆应作好记录。
GMP法规的管理效果极好,已被许多国家采纳,且越来越普遍。日本对包装十分重视,《日本药事法》中明确规定了药品包装容器、直接接触容器、包装材料、内袋、外部容器、外部包装材料、附加说明书、封口等包装术语的含义。而日本(药局方》通则31---35条也是讲有关药品包装的事项。
为了促进国际标准化发展,以便国际交流,国际标准化组织(ISO)第122包装技术委员会CISO/T(122)制定了几十个包装标准。目前世界许多国家积极采用。中国也在密切结合本国国情,在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,讲求经济效益、技术先进、经济合理、安全可靠的原则下积极采用国际包装标准,以促进中国包装工业的发展,改善医药包装。